几天后,大家终于等到了董事的正式解释。大概有这么几条,首先是利益冲突,ZZ中的一位老公现在董事会任职;其次ZZ中的另一位曾贿选;并匿名威胁其他候选。否决的理由充分吗?俺觉得NO。
俺觉得董事对ZZ有难言之隐,非要一洗了之。其中一位董事在信中写道,他已经厌烦听到你必须做这做那,厌烦听到我成功地完成了这完成了那。这些与ZZ共事多年的人,好象对ZZ的人品不能赏识或者有过很深的过节,自个儿觉得出于正义不能把学校交给ZZ。但是理由又不能摆到明面上,大家伙就感到董事在泄私愤。这也解释了那些出走到OCA的女士为什么后来积极支持董事,因为她们以前都和ZZ结过梁子(待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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